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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赋予及注销企业石油经营资质的公告

法规文号:商务部公告[2011]第51号    发布时间:2011-08-12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厦门绿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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