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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法规文号:商办秩函[2011]993号    发布时间:2011-09-05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我部推动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在维护市场流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准确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完善以生猪屠宰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系,现对各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调查,重点了解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开展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以及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的建设进度、运行情况等。

  请认真做好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如实填写调查表(附件1),同时按照调查问卷(附件2)中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供有关材料,并于9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联系人:(略)

  附件:1、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情况统计表

     2、商务执法工作调查问卷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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