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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

法规文号:劳人险局[1983]26号    发布时间:1983-10-11   发文单位: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83)市劳险字第198号函悉。关于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因城市建设征用土地,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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