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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发布时间:2012-03-14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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