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卫疾控发[2006]256号    发布时间:2006-07-04   发文单位: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药品监管)厅(局):

  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开展二年多来,各试点地区根据《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3]37号,以下简称《暂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为推动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暂行方案》做出修订和补充,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制订了《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