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规范卡介菌多糖、核酸制剂规格表述方式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食药监注[2006]253号    发布时间:2006-06-13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纠正卡介菌多糖、核酸制剂规格表述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卡介菌多糖、核酸制剂规格的表述方式。《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明确规定该品种规格为“每安瓿1ml,含卡介菌多糖 0.35mg,核酸不低于30μg”,《中国药典》三部(2005年版)尚未收载该品种,因此,应执行《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的规定。

  二、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修订上述品种的制检规程、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