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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工信部原[2012]144号    发布时间:2012-04-18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第31号公告)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磷铵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和《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010-68205570

  附件: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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