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郑重声明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03-11-06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最近,我部发现有人伪造我部公章,以我部的名义向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发出要求征订有关图书、参加有关收费法律讲座等通知,甚至还有人假冒我部工作人员的名义直接打电话进行催订。这种行为不仅骗取了公司的钱财,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严重败坏了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员的声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此,我部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部并没有向有关单位发出要求征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操作实务全书》、《公司法与公司运作最佳模式全书》、《上市公司建构与运作规范》、《中国证券市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集》等图书、参加有关收费法律讲座的通知。凡是打着我部或者我部工作人员的旗号,要求有关单位征订上述图书、参加有关收费法律讲座的通知,都是假冒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员名义的违法行为,与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员无关。

  二、对于上述假冒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员名义的违法行为,我部将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材料,依法追究假冒者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投资者对此类伪造的通知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以致电010-88061474进行查询。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2003年11月6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