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石毅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法规文号:保监产险[2006]792号    发布时间:2006-07-24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指定石毅律师担任法律责任人的申请》(三星保发〔2006〕2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石毅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景艳东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