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享受暂定税率及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2号    发布时间:2006-07-28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同时,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附表6《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第133项“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70195900调整为70195200,商品名称不变,暂定税率仍为6%。

  二、2006年8月1日前在税目70195900、70195200项下已进口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所征税款不退不补。

  三、将税则号列82119300的中文商品名称修改为“刃面不固定的刀”。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办公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