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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文号:保监国际[2006]842号    发布时间:2006-08-04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业的请示》(招商信诺发〔2006〕0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经审查,万晓梅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510室。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浙江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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