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75号    发布时间:2006-10-18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我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核准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予以发布。

  附件: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