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法规文号:国发[2008]38号    发布时间:2008-12-29   发文单位: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国务院决定,对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王忠诚、徐光宪两位院士200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化学反应过渡态的结构和动力学研究”等34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小型高精度天体敏感器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粒子过程晶体产品分子组装与形态优化技术”等5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青藏铁路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全超导非圆截面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的研制”等26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中国大陆科学深钻的科技集成与创新”等225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美国农业经济学专家罗斯高、澳大利亚生态学专家维克多。罗伊。斯夸尔和德国化学工程专家洛塔。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王忠诚、徐光宪两位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力攀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国奉献的精神,坚持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