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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及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通知

法规文号:文物保函[2011]1926    发布时间:2011-12-21   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


  根据2011年度考古发掘资质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评议会评议结果,国家文物局拟授予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资质,授予张中华等48人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2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联系人:张磊 王铮

  电 话:010-59881643

  传 真:010-59881703

  电子邮箱:kaoguchu@sach.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邮 编:100020

  附件:获2011年度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人员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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