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法规文号:建科[2012]72号    发布时间:2012-05-09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下载:“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