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财税[2000]1号    发布时间:2000-01-03   发文单位:青岛财税局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计划委员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