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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05-03-18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省局研究决定,增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我省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详见附表),现予公布。请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鲁国税函[2004]39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八日

  山东省免税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址

邮编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531-8118788

0531-8118780

13505314956

13953180380

济南市山大北路81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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