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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国税稽[2000]3号    发布时间:2000-03-13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税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5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实施和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采取分级实施的形式,检查由各级稽查局牵头,与所得税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其中,对交通银行济南分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寻呼公司的检查由省省统一组织进行,省局将从每个市地抽调一名精通稽查和所得税业务、有查帐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组。

  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对市、地所查部分企业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总结

  此次检查要结合省局及各地部署的有关工作同时进行,于2000年6月30日这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于7月15日前分别向省局稽查局和所得税管理处报送此次检查的报表和总结报告。报告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就地监督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各地自行确定的检查对象和重点的检查情况,请一并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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