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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4]219号    发布时间:2004-02-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树脂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编号:发改规划准字[2003]001号)。该项目投资概算总额466,737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概算总额为138,285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申报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第一批招标国产设备投资额为27,813万元。经审核,该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其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所列国产设备的投资,准予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请你局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计算审核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各年度国产设备投资额和抵免企业所得税额,具体办理抵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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