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 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缴库事项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预[2005]460号    发布时间:2005-09-23   发文单位:财政部


北京市财政局、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为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业务对象与范围,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固定收入,缴入中央金库,在2005年、2006年《政府预算收入科目》中增设044503项“汇金公司所得税”反映。

  特此通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