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国际税收研究会(筹备组),各位理事:
《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章程(修改讨论稿)》已由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97年5月23日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章程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