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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地税发[2005]55号 发布时间:2005-03-3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国税发[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