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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地税发[1999]176号    发布时间:1999-12-06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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