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修订《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库〔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3-23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形势需要,支持各类商业银行依法依规、公平有序参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活动,经研究,现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库〔2014〕183号)第八条修订为: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3月17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05001933号-2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